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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與情緒

面對離婚的感受—輔導過程的觀察

彭杏嫻

離婚與情緒

離婚誠然是對人的一個莫大打擊,當中牽涉的忿恨與爭鬧,令當事人的痛苦更形加倍。有見及此,公教婚姻輔導會特與法律援助處合作,設立「婚姻調解輔導服務」,期望協助面對離婚者平和地處理有關事宜,減輕當中的痛苦;受助人均由法援處轉介的,故多來自勞工階層。為使讀者更多認識面對離婚人士的內心感受,筆者走訪了兩位提供此項輔導服務的同工,此文便是訪問的結果。

來接受輔導服務的受助者中,可以分兩類:一類是向法援處申請法律援助,希望辦理離婚手續,另一類是在收到配偶離婚申請書後到法援處求助的。前者雖已申請法律援助,意願想離婚,但這並不是說他們已立定心意,更多時候他們會表示心煩意亂,不知道離婚是否一個好的抉擇。部份人甚至不時改變主意,矛盾在離與不離之間,他們可能對不如意的婚姻關係有點絕望,便想試用離婚,希望對方猛然醒覺,回心轉意,心底實想修好關係;結果雙方都在等候對方要求,表面上在辦離婚,實際的行動卻遲遲未見實行。畢竟這些都是少數,大部份先提出離婚者都比較清楚自己所選擇的,也決心去付諸行動。

至於那些不是主動申請離婚者,他們未能一下子接受得了關係決裂、離婚的可能性,又或仍未想正視問題所在,故常表示不同意,也即時拒絕承認雙方關係是如斯惡劣至決裂的地步;繼而便會埋怨,怨對方太過絕情,為何不給予修好機會,不少時候會託辭推搪與對方討論離婚所涉及的各種安排,甚至有時不理會對方的離婚意願,而單方面堅持復合。

事實上,當一方提出離婚時,配偶大多不接受和不願意。主要因為雙方的步伐不一致,要求離婚的一方在提出之先,已經歷一段掙扎思考的時間,才作出這項決定;但另一方卻很多時未意識到或拒絕承認兩人關係問題的嚴重性,以致在對方提出離婚之時,未能有足夠的心理準備,於是手足無措,部份人甚至作出不理智的對抗。

實際上,不願意離婚的人也有他們的理由。最多提出的是不想兒女在一個破碎家庭中成長,此外,這「不願意」背後大有可能是因為自尊心作崇;離婚似是代表著個人的失敗,個人價值的喪失,不獨自己難以接受,更難向親友交代。對男性而言,成家立室標誌著某種程度上的成就,若然一旦失去,那挫敗與失落感也不是容易接受得了的;還有那恐懼——固有生活方式的完全倒轉,太太不在,要工作又要管家怎麼成?這擔子對勞工階層的男性更是辛苦。

面對離婚的打擊,兩性的情緒反應程度可能分別不大,但男性比女性面對更大壓力,皆因他們不容易表達自己的感受,也不慣隨便傾吐苦水,當然這也是他們局限自己於男性乃強者形像之內所致。至於女性方面,她們大哭,宣洩感情上的痛苦、被遺棄的怨憤、對未來生活的憂慮與恐懼,再加上朋友的安慰與聆聽,女性在面對離婚時會得到較男性多的支持。然而,離婚畢竟是沉重的一擊,當中的苦澀,兩性同樣體會!

離婚之苦,是因決裂的痛若使男女兩方不自覺地把自己和對方推進了一個戰鬥場上去,要決一勝負,要知道誰虧負了更多。基於人類求生本能,雙方都要全力保護自己,甚至不惜拿兒女作武器,想著的就只有自己受的傷害。對方的不是,好像只想在最後與君決一死戰一般,又豈容易想到自己所要負的責任呢?結果令決裂的關係更緊張,大家受的傷更重,而最不幸的就是傷及了無辜的兒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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