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婚姻調解服務的經驗》
當我發現我的丈夫有遇,而他又不肯放棄與第三者的關係時,我決定離婚。在我決定離婚的一刻,最大的擔憂是不知如何向女兒講述家中的變遷,女兒只得六歲,她會明白嗎?
透過朋友的介紹,我和丈夫參與了公敎婚姻輔導會提供的調解服務,利用調解洽談的方式去處理離婚後的生活安排。最初我以為調解員會逐一敎導我們怎樣去解決問題。原來,調解員的角色不是敎導我們怎樣去解決問題,而是引導我們自己想辦法去解決我們的問題。我們在參與調解服務的得著是超乎想像的。
在整個調解過程中,調解員引導我們講出自己的感受,令對方有機會聆聽。在聆聽的過程中,雙方有機會了解到對方的感受,明白對方為什麼會做一些事去傷害配偶。自己由憎恨對方的心,變為體諒,及明白對方多一些。這個過程令我解開心頭的結,明白到對方做一些傷害自己的事是有原因與壓力。於是自己再不當他是仇人。化解仇怨後,自己才有力量去攜手解決問題。
當我憎恨一個人,而我要敎我的女兒去尊敬他的時候,我感到好困難。但當仇恨化解後,有了體諒,我才能理直氣壯地叫女兒去尊敬爸爸。父親節時,我叫她買父親節咭送給父親,這樣做不是純粹為女兒好而勉強自己去做,而是出於自然。
在整個調解過程中,最深刻印象是調解員能運用她的技巧與經驗引導我們去講一些潛意識上存在,但又講不出來的問題。令大家增加體諒,緩和關係。當女兒看到我們的關係緩和了,她接受我們離婚的能力也高了,也比較上正面。
參與調解後,內心舒服很多。因為自己可以將不滿的情緒發洩出來及講出來讓對方知道。個人變得輕鬆了。
此外,參與調解過程,自己還學會看事物的方法可用不同的角度。不會覺得整件事自己全對,對方全錯。明白到凡事發生都有因由。因此,對整件事的看法都渾然不同。並且,調解員引發自己去思考關於自己的問題,她的問題徹底地進入我的心中,令我深入去剖析自己的想法、取向及人生意義,令我更明白自己想要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