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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來人語

《愛的欠缺、愛的補償》

國強

還記得在唸幼稚園時,老師教導我們爸爸媽媽跟我們一起遊玩、唱歌、學習,爸爸媽媽如何愛我們。那時的我跟外祖父母、舅父和阿姨居住,唸幼稚園時,我的姑母和姑丈每個星期日帶我到教堂參加主日學、玩遊戲、唱詩歌和唸經文,爸爸媽媽卻跟我十分疏遠,印象不深,更談不上甚麼爸爸媽媽愛我們,我們愛爸爸媽媽;當我再大一點的時候,才知道爸爸媽媽在我還是嬰孩時,已離婚並各自再婚和生孩子,沒有時間照顧或接觸我。

升上小學時,姑母和姑丈跟外祖父母吵架,強行將我和我的衣服鞋襪和其他物品帶走,從那天開始,我便與姑母和姑丈一直生活到今天。初時,我十分不習慣受教育的姑母和姑丈朝九晚五工作、上學的生活時鐘,因為外祖父母的家也是開設熟食大排檔的地方,晚上七、八點到深夜一、兩點鐘才是家裏最熱鬧,經營夜市的時刻;幸而姑母和姑丈都愛錫我,教導我以外又帶我到處遊玩、認識新朋友和學習新知識,那時我只懂要自己去適應這些轉變。

唸高小時,姑母和姑丈生了一位可愛的小女兒 --- 我的表妹,那時還未長高的我仍喜歡跟有趣的小妹妹玩,及至她懂說話、懂叫“爸爸、媽媽”時,我察覺到無論姑母和姑丈怎樣愛護和照顧我,自己永遠不是他們的孩子;那個時候,也正是我的青春反叛期,經常跟他們對立、離家出走、沈迷網吧、抽煙喝酒、也不喜歡跟他們一起居住,自己努力找我班friend,努力“埋堆”,就這樣在初中混頓了幾年。15、16歲唸完中三,便自行決定要出來找工作、闖天下。跟著數年在外奔波勞碌,吃喝打機,工作睡覺混混亂亂,從不定時,自己也是漫無目的,不知自己在追尋甚麼。

幸而,信主的姑母和姑丈從沒有放棄我,以致幾歲大的表妹,仍盼望哥哥回家。我看到縱使我欠缺父母的愛,姑母和姑丈以致表妹和教會弟兄姊妹也給我不用回報的愛,讓我可以重新上路,再為自己將來計劃,唸書學習、踏實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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