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莫大於寬恕》
你可曾聽過以下的一個故事?
一個十四歲的男孩,為了向幫派證明自己的忠心,槍殺了一位無辜的青少年,最後這個男孩被判刑數年,受害者的母親在法庭上盯著這個男孩,並鄭重其事地說:「我將會殺了你。」
在這個男孩服刑期間,這位母親定期去探訪他,並帶給他一些食物和小禮物。她成為這個男孩的唯一探訪者,因為他已舉目無親。他服刑期滿後,她為他安排一份工作,更讓他在自己家的客房暫住,就這樣他們一起居住,一起共膳八個月。
有一天,這位母親問男孩:「你還記得我在法庭上,曾經說過要殺了你嗎﹖」男孩回答:「我當然記得。」她繼續說:「我已經做了。我不希望那個無緣無故殺了我兒子的男孩仍然活在世上,這個人 ─ 過去的你,已經不存在了。這些日子裏,我不經不覺已經改變了你,現在,我的兒子已經不在,而那個兇手也不在了。我也願意收養你,你是否願意呢﹖」自此,她成為他的母親,而他亦成為她的兒子。1
真是不可思議!仇恨的化解並不是透過怨憤、懲罰、暴力,而是一顆平靜、寬容、慈愛的心。這顆向善的心人皆有之,是與生俱來的,只是久被塵埃封鎖,未能照現出來。污垢可以淨化,轉變不是沒有可能的事。
這位母親痛失兒子,一定經歷過哀慟、憤慨、悲傷、失落和痛楚,只是由始至終,她的立場都是十分清晰,她不能容許罪惡延續,她沒有縱容過去,也並非忘卻前塵往事;但藉著放下、釋懷,她讓自己從心靈的痛苦解脫過來,當中需要一份無比的勇氣和智慧。當她的心懷開始敞開,她也開始可以承載這個男孩不為人知的歷史,他也有他的悲傷和痛苦,這份體諒化解了她的敵意,也撫平了她的傷口。
而這個男孩既不能抹殺過去,也不能令時光倒流,更不能起死回生。活在自責、惱悔與羞愧之中,並不能將怨恨化解。他只能努力活好每一天,努力超越自我,將自己生而為人的本質不斷提升,令自己脫胎換骨,成為一個勇於面對生命的人。這是一種對自己深切的體恤和原諒,讓他可以重新善待自己和愛自己,繼而接受別人,對人慈愛。
他們各自的治療、了悟、淨化,以至他們二人透過誠懇真摯的心靈接觸,讓彼此的生命都蛻變了,他們的關係也轉化了。
以後,假如你遇上一個對你犯錯的人,一個你未能寬恕的人,請不要以為生命就是如此,這只是生命蛻變的開始,好好珍惜這份機緣吧!
註釋1:見橡樹林翻譯小組譯 (2005),傑克.康菲爾德著《原諒的禪修》 台灣:城邦。